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恢复正常受理咨询工作的通知
导读: 关于恢复正常受理咨询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2-12-09
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自12月12日食审中心恢复现场受理工作及现场、电话咨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受理、咨询时间安排不变。
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自12月12日食审中心恢复现场受理工作及现场、电话咨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受理、咨询时间安排不变。
关于恢复正常受理咨询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2-12-09 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自12月12日食审中心恢复现场受理工作及现场、电话咨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受理、咨询时间安排不变。 二、拟进入受理大厅办事人员,需提前24小时通过电子邮件(shouliyuyue@cfe-samr.org.cn)进行预约,并按工作人员邮件回复时间安排进入大厅办理相关业务。 三、拟进入受理大厅办事人员应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正确佩戴N95或KN95口罩,扫码、测温,显示结果为正常后可进入大厅。 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及时调整。 特此通知。 |
(编辑 天健华成)
上一篇:市监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调整保健食品申报资料复印件要求的通知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阅读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恢复正常受理咨询工作的通
- 市监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调整保健食品申报资料复印件要求的通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审评中心:疫情原因暂停现场受理和对外咨询服
- 关于公开征求《特殊食品注册审评核查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特殊医学用途 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征求
- 中检院: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中,原料报送码是如何生成的?
- 关于及时更新保健食品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的通知
- 国家市监总局复文|对全国人大《关于加快保健食品注册审批进度的
- 人参灵芝西洋参或将纳入备案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人参等三
- 保健食品注册备案时现场核查的相关规定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调整受理大厅疫情防控要求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苦丁茶中孔雀石绿的测定》等8项食品补充
- 关于《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
- 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受理大厅咨询途径及安排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 《保健食品新功能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保健食品等规范申报工作
联系我们
- 固定电话:86-010-84828041/42
- 400电话:400-6167-168
- 邮箱:zhuceabc@zhuceabc.com
- 联系微信:
-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头条阅读
热门排行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