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更新保健食品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的通知
导读: 近期,我中心发现,部分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但未按要求及时向我中心提出更新,导致不能及时收取审评意见通知书,造成逾期未提交补充资料等严重后果。
为进一步提高审评服务质量,确保注册申
为进一步提高审评服务质量,确保注册申
近期,我中心发现,部分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但未按要求及时向我中心提出更新,导致不能及时收取审评意见通知书,造成逾期未提交补充资料等严重后果。 为进一步提高审评服务质量,确保注册申请人及时接收审评短信通知,领取审评意见通知书,按时提交补充资料,请在审保健食品注册申请的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改变时,及时向我中心受理大厅前台递交《保健食品联系方式变更申请书》(见附件),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更新。对逾期未提交补充资料的,我中心将严格按照《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附件:保健食品联系方式变更申请书 |
(编辑 天健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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