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审评中心:疫情原因暂停现场受理和对外咨询服务
导读:为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身体健康,自2022年11月28日起,我中心暂停特殊食品和中药保护品种现场受理工作,暂停对外咨询服务工作。申请人可继续以邮寄形式办
为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身体健康,自2022年11月28日起,我中心暂停特殊食品和中药保护品种现场受理工作,暂停对外咨询服务工作。申请人可继续以邮寄形式办理申请业务;注册证书将统一以邮寄方式送达。恢复正常办公时间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另行通知。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2022年11月24日 |
(编辑 天健华成)
相关阅读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审评中心:疫情原因暂停现场受理和对外咨询服
- 关于公开征求《特殊食品注册审评核查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特殊医学用途 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征求
- 中检院: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中,原料报送码是如何生成的?
- 关于及时更新保健食品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的通知
- 国家市监总局复文|对全国人大《关于加快保健食品注册审批进度的
- 人参灵芝西洋参或将纳入备案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人参等三
- 保健食品注册备案时现场核查的相关规定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调整受理大厅疫情防控要求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苦丁茶中孔雀石绿的测定》等8项食品补充
- 关于《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
- 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受理大厅咨询途径及安排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 《保健食品新功能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保健食品等规范申报工作
-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36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关于恢复常态化受理咨询工作
联系我们
- 固定电话:86-010-84828041/42
- 400电话:400-6167-168
- 邮箱:zhuceabc@zhuceabc.com
- 联系微信:
-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头条阅读
热门排行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