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资讯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等规定,我局拟取消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通过国家药品监管局新注册备案
2022-07-27
沪药监规〔2022〕4号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稽查局、相关直属单位:《上海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2年6月29日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
2022-07-2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注册网站将于2022年7月25日-8月10日期间,每日21:00至次日7:00进行例行维护,届时将无法访问系统,请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2022-07-25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技术标准,我院组织编制了《化妆品中丙烯酸乙酯等40种原料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化妆品中CI59040等24种原料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和《化妆品中巯基乙酸等8种原料(征求意见稿)的检测方法
2022-07-14
根据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和北京市西城区属地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下称大厅)为更便利地服务行政相对人,即日起,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一、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可进
一、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可进
2022-07-14
2021年,我国化妆品行业有效应对复杂环境变化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现进出口两旺。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化妆品贸易总额297.9亿美元,同比增长21.6%。其中,进口额249.3亿美元,同比增长23.2%;出口额48.5亿美元,同比增
2022-07-09
近来,市场上销售的一些所谓牙膏产品,宣称具有“促进幼儿长牙”、“修补牙洞”、“闭合牙缝”、“稳固牙松动”,甚至“让牙齿再生”等功效。需要指出的是,牙膏
2022-07-07
关于调整部分进口化妆品申报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1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进口化妆品申报工作,海关总署决定调整部分进口化妆品申报要求。现公告如下:一、进口货物收货人及其代理人申报进口商品税目在3303、3304
2022-06-22
6月16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市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有效期延续。 通告称,为全力支持本市化妆品企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过渡期管
2022-06-20
问:化妆品注册备案过程中如何正确填报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答: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等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对化妆品原料进行安全性风险评
202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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