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化妆品在注册申报备案时的样品检测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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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送检时应提供什么资料,有哪些注意事项? 天健华成:如果向上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检验,需按照“一二三”原则准备送检材料。即:一份产品配方,两份检验申请表、两份使用说明书,配方和说明书需要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同时要准备一电子版送检清单(检验机构提供),按照要求填写表格,表格中所填项目必须与行政许可申请表中相应部分完全一致,当提交给检验机构后,以上内容不能够再作修改。天健华成提示:企业切勿害怕准备材料麻烦而听信某些代理公司可以代为准备的话,国家对材料造假的处理非常严格,一旦发现造假,将在1年内不准申报) 如果进口产品在国外已经进行了实验,是否在申报的时候还需要重新检验? 天健华成:一般情况下,进口产品必须在中国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卫生学和毒理学检验,但防晒化妆品如果在国外已经做了SPF和PA检测,可以直接提交国外的检验报告,具体要求:1.出具报告的实验室已经过实验室资格认证的,应提交资格认证证书;2.出具报告的实验室未经过实验室资格认证的,应提交实验室严格遵循《良好临床操作规范》(Good Clinical Practice,GCP)或《良好实验室操作规范》(Good Laboratory Practice,GLP)的证明;3)其他有助于说明实验室资质的资料。4)凡首次提交境外检验报告的,应提交上述资料的原件或经出具报告的实验室所在国(地区)行业协会、中国使(领)馆、公证处认可的复印件的确认件(含翻译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后,再次申报时只需提交复印件。5)境外实验室检验报告应当提交原件,系列产品符合抽检要求的,至少一个产品提交原件,其他产品可提交复印件,并说明原件所在的申报产品名称。6)使用境外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应当同时提交由相关实验室出具的送检样品与检验报告相对应关系的证明文件。 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www.zhuceabc.cn)近10年来一直致力于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备案凭证)的代理申报工作,愿与国外化妆品厂商和国内进口商及经销商分享申报经验。 公司于2003年成立以来,已为国内外化妆品、保健食品、消毒涉水企业成功获取数千件批文,并在日本、美国、韩国、东欧等世界各地设立了代表处。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咨询电话:86-010-84828041/84828042(化妆品申报转8016,保健食品申报转8006、8008),或登录中国注册申报网(国内:www.zhuceabc.cn;国外:www.zhuceabc.com)阅读天健华成最新申报体会。24小时咨询热线为86-010-84828041,或400-6167-168 。 |
(编辑 天健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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