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本月起实施
本报讯 记者陈瑶报道:许多护肤品、沐浴露、洗发水等日化用品包装上常常醒目地表示着“纯天然植物成分”、“海洋提取物”等宣称有独特功能的物质。然而,这些“提取物、天然成分”究竟是什么,连导购员也不得而知。不过,这样的问题将很快得到解决。记者近日获悉,《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9月1日实施后,要求化妆品标注全成分表,化妆品“雾里看花”时代彻底终结。 近日,记者走访�城部分化妆品专柜发现,“植物蛋白精华”、“多种水果精华”等字眼频频出现在化妆品的包装上,至于具体属于什么成分,并没有详细说明。导购员告诉记者,一般消费者买化妆品都注重牌子和美容效果,对其成分标注是否齐全很少关注,因为消费者一般都不是专业人士,即使把成分都列出来,他们也不完全能看懂。 这给消费者选购化妆品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一位林小姐就向记者表示,她属于敏感性皮肤,挑选化妆品要十分谨慎,无奈不少化妆品都没有把成分完整地列出来。《规定》实施后,一旦消费者在使用化妆品的过程中,出现过敏或不适的现象,相关部门便可以对照成分表,调查是否存在导致副作用的成分,以达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 牙膏、沐浴露等日常用品也将被列入化妆品行列。《规定》明确提出,化妆品标识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然而,记者走访市区多家超市发现,违反规定的化妆品比比皆是,有的甚至称其医疗作用经“临床验证”。特别是牙膏,功效宣传得很神奇,从最初的增白、除菌、防蛀,到现在的治疗牙周炎、牙龈出血、口腔溃疡等口腔疾病。一些市民认为,过分强调牙膏的药效功能,最主要的清洁功能反而被忽略,会给消费者正确选择和使用牙膏造成误导。 据了解,有关部门考虑到目前部分企业仍有包装库存,为避免浪费,原定的执法查处期从今年9月1日推迟到明年10月1日,届时的违规者将被处以最高1万元的罚款。 |
(编辑 天健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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