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资讯
《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已经2024年10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第27次局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告,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10月30日(以下为公告正文)为规范原卫
2024-11-08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行风建设工作要求,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减轻行政相对人申报负担,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减少部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材料复印件数量,特此公告
2024-10-18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就特殊食品新原料、新功能、标准制定等建立“技术联动、专家联审”机制,全力推动特殊食品行业创新发展。特殊食品作为大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发展质量直接关系社会和
2024-10-18
为深入推进保健食品备案管理,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激发特殊食品产业内在活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市场监管总局结合行业企业实际
2024-10-12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的备案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
2024-10-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经安全性评估,现将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等4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特此公告。&ensp
2024-08-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公开征集拟纳入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建议公告如下:市场监管总局允许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开展
2024-08-10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电解质配方食品注册指南》《特殊医学用途碳水化合物组件配方食品注册指南》和《特殊医学用途蛋白质组件配方食品注册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一、《指南》
2024-07-25
为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标签标注行为,加强食品标签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清晰辨识食品标签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标签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
2024-07-01
因办公地址变更,自2024年6月24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将对咨询电话、咨询地址等作出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话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保健食品审评业务咨询电话:010-88651518
咨
一、电话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保健食品审评业务咨询电话:010-8865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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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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