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化妆品申报新规明年施行,禁添加香精等成分
时间: 2022-02-28
作者:
来源:
导读: 重庆商报讯 近日,商报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儿童化妆品申报与评审指南》将从明年2月1日施行。《指南》规定儿童化妆品不
重庆商报讯 近日,商报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儿童化妆品申报与评审指南》将从明年2月1日施行。《指南》规定儿童化妆品不宜添加香精等成分。专家表示,儿童化妆品最好选购成分简单的护肤品。 根据明年2月施行的《儿童化妆品申报与评审指南》规定,在配方原则方面,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配方所用原料种类;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专家表示,儿童化妆品最好选购成分简单、不含香料、酒精等成分的护肤品。 |
(编辑 天健华成)
相关阅读
- 中检院关于发布《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23年第1号)
-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公布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
- 【互动】广东局|化妆品注册备案宣称含α-羟基酸,均需检测α-羟基
- 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清单
- 国家药监局|21项制修订项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立即
- 化妆品备案注册申报的20种情形被判定为“建议不批准”
- “广东药监”:牙膏不能“抗幽门螺旋杆菌”
- 中检院关于征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 福建药监局拟取消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74家企业的产品备案
- 浙江省化妆品审评中心关于接受业务咨询的公告
- 落实《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工作部署会在广州召开
- 北京市药监局重申:化妆品标签禁用“医院研制”“配方升级版”等易
- 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常见问题解答
- 怎么正确使用防晒喷雾?
- 北京互联网媒体涉嫌违法量,特殊化妆品位列第五名
- 美国《2022年化妆品法规现代化法案》重点内容介绍
联系我们
- 固定电话:86-010-84828041/42
- 400电话:400-6167-168
- 邮箱:zhuceabc@zhuceabc.com
- 联系微信:
-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头条阅读
热门排行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