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周期
编号 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名称001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002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3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4
002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3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4
2022-03-01
1、技术资料接收
我中心接收的化妆品技术资料包括补充材料及复核申请两种。
1.1 补充资料的接收
补充资料是指申请人按照我中心发放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要求提
我中心接收的化妆品技术资料包括补充材料及复核申请两种。
1.1 补充资料的接收
补充资料是指申请人按照我中心发放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要求提
2022-03-01
3、咨询接待
申请人可就以下事项咨询我中心:
(1)与技术审评工作相关法规政策的有关内容;
(2)申报产品的进度咨询;
(3)与《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及《行政许可技术审查意见告知
申请人可就以下事项咨询我中心:
(1)与技术审评工作相关法规政策的有关内容;
(2)申报产品的进度咨询;
(3)与《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及《行政许可技术审查意见告知
2022-03-01
5、退还证明文件资料
退还证明文件资料是指根据《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的时限及范围要求,退还进口化妆品申报资料中委托书及销售证明。
5.1未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退还证明文件资料是指根据《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的时限及范围要求,退还进口化妆品申报资料中委托书及销售证明。
5.1未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2022-03-01
6、《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及《行政许可技术审查意见告知书》领取
6.1《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及《行政许可技术审查意见告知书》
6.1《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及《行政许可技术审查意见告知书》
2022-03-01
联系我们
- 固定电话:86-010-84828041/42
- 400电话:400-6167-168
- 邮箱:zhuceabc@zhuceabc.com
- 联系微信:
-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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