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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周期

编号      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名称001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002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3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4

2022-03-01

关于化妆品的定义。《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规定化妆品的定义为:“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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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资料接收
我中心接收的化妆品技术资料包括补充材料及复核申请两种。
1.1 补充资料的接收
补充资料是指申请人按照我中心发放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要求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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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咨询接待
申请人可就以下事项咨询我中心:
(1)与技术审评工作相关法规政策的有关内容;
(2)申报产品的进度咨询;
(3)与《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及《行政许可技术审查意见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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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度查询
为保证审评工作公开透明,我中心提供审评进度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我中心网站的“进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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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退还证明文件资料
退还证明文件资料是指根据《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的时限及范围要求,退还进口化妆品申报资料中委托书及销售证明。
5.1未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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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及《行政许可技术审查意见告知书》领取
6.1《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及《行政许可技术审查意见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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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4月1日后,化妆品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系统有所修改,请用户仔细浏览一下说明以方便日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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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的申报受理规定,于2010年4月1日起,企业进行化妆品新产品及延续申请时,需同时填报产品配方,并将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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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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