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介绍
导读:大厅全面实行一窗式受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谁审评、谁受理””谁审批、谁受理”的原则,由各相关直属单位直接受理。
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分专业设置开放式窗口,设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受理窗口和发证窗口。大厅设有取号登记区、申请人等候区、信息查询区、资料展示区、屏幕显示区、咨询服务台、业务办公室、资料室、监控室等功能区域。
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分专业设置开放式窗口,设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受理窗口和发证窗口。大厅设有取号登记区、申请人等候区、信息查询区、资料展示区、屏幕显示区、咨询服务台、业务办公室、资料室、监控室等功能区域。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受理工作,实现全口径、高标准、专业化、信息化的受理改革目标,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2016年5月,新的标准化行政受理服务大厅正式对外运行。 大厅全面实行一窗式受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谁审评、谁受理””谁审批、谁受理”的原则,由各相关直属单位直接受理。 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分专业设置开放式窗口,设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受理窗口和发证窗口。大厅设有取号登记区、申请人等候区、信息查询区、资料展示区、屏幕显示区、咨询服务台、业务办公室、资料室、监控室等功能区域。 截至2020年9月,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共接待行政相对人19.5万人次,办理各项申请业务30.7万件次,完成各类批准证明文件制证24.5万件,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收费60.7亿元,行政相对人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9.9%以上,荣获”青年文明号””首都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阅读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介绍
- 国产特殊类化妆品注册的行政许可申报流程及周期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司职责介绍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办事须知
- 监管部门对普通化妆品备案和特殊化妆品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
- 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名单(增补中)
- 我国化妆品备案注册申报背景说明
- 化妆品审评办事指南—技术资料接收
- 化妆品审评办事指南—咨询接待
- 化妆品审评办事指南—进度查询
- 化妆品审评办事指南—退还证明文件资料
- 化妆品审评办事指南―《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及《行政许
- 2010年4月1日以后化妆品申报企业网上申报必读
- 化妆品申报注册产品配方网上填报操作指南
- 卫生部关于认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等
- 卫生部认定的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
联系我们
- 固定电话:86-010-84828041/42
- 400电话:400-6167-168
- 邮箱:zhuceabc@zhuceabc.com
- 联系微信:
-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头条阅读
热门排行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