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关于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办理业务的公告(第312号)
一、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可进
根据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和北京市西城区属地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下称大厅)为更便利地服务行政相对人,即日起,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
(编辑 天健华成)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阅读
- 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关于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办理业务的
- 2021-2022:我国化妆品进出口形势分析及展望
- 牙膏不是药,不能治疗疾病,非“促长牙”、“补牙洞”的神器
-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进口化妆品申报要求的公告
- 北京受疫情影响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有效期延续
- 解读|浅谈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报送相关法规要求
- 山东省进口普通化妆品数据分析(一季度)
- 关于进一步明确已取得行政许可的原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备案
- 容缺办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项办理的通知
- 关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2022年端午节放假安排的
-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一)
-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
- 5月1日后备案的进口普通化妆品,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上无产品中文
- 正在审定,即将实施|关于儿童牙膏产品监管的说明
- 2022年5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需要注意哪些新规实施要点?| 普通化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普通化妆品备案有
联系我们
- 固定电话:86-010-84828041/42
- 400电话:400-6167-168
- 邮箱:zhuceabc@zhuceabc.com
- 联系微信:
-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头条阅读
热门排行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