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暂时调整保健食品等业务办理方式及受理咨询工作安排
导读: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特殊食品和中药保护品种受理相关工作做如下调整:
一、请申请人以邮寄申报资料的形式办理业务。
二、注册证书改为以邮寄方式送达。
三、
一、请申请人以邮寄申报资料的形式办理业务。
二、注册证书改为以邮寄方式送达。
三、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特殊食品和中药保护品种受理相关工作做如下调整: 一、请申请人以邮寄申报资料的形式办理业务。 二、注册证书改为以邮寄方式送达。 三、每周二下午的全业务现场咨询调整为电话咨询(保健食品010-63702341-1,特医010-63702341-5,婴配010-63702341-6,中保010-63702341-4),咨询时间为当日13:00至16:30。原电话咨询安排不变。暂停每周三下午的婴配专项现场咨询。 四、申请人存在特殊困难,确需现场办理有关业务或咨询的,相关办事人员应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预约办理: (一)进(返)京人员(根据行程码判断)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抵京后72小时复验的核酸检测证明。 (二)办事人员非14日内有1例以上(含1例)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 (三)办事人员非14日内有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 (四)至少提前1天通过预约邮箱shouliyuyue@cfe-samr.org.cn提出预约申请,说明申请人基本信息、办理事项、不能通过邮寄办理的特殊原因及拟办理日期,经审核同意后,根据回复邮件安排的办理时段到受理大厅办理。 五、以上有关防疫要求将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随时调整。整体工作安排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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