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
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0 14:11:47
2 人体试食试验
2.1.纳入受试者标准:
2.1.1排便次数减少和粪便硬度增加者。
2.1.2 大便一周少于3次者。
2.1.3 无器质性便秘者。
2.1.4 习惯性便秘者。
2.2.受试者排除标准
2.2.1 不能经口进食者或不能按规定服用受试样品者。
2.2.2 主诉不清者。
2.2.3 体质虚弱无法进行试验者。
2.2.4 30天内进行过外科手术引起便秘症状发生者。
2.2.5 因严重器质病变引起的近期排便困难者(结肠癌,严重的肠炎、肠梗阻,炎症性肠病等)
2.2.6 便秘困难并拌有疼痛者。
2.2.7 30天内发生过急性胃肠道疾病者。
2.2.8 孕期及经期妇女。
2.2.9 合并有心血管、肝、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全身疾病患者。
2.2.10 有其它伴随疾病正在治疗者。
2.2.11 短期内服用与受试功能有关的物品,影响到对结果的判断者。
2.3 试验设计及分组要求
采用自身和组间对照两种试验设计。按受试者的便秘症状(排便次数、粪便性状、症状持续时间等)随机分为试食组和对照组,尽可能考虑到影响结果的主要因素如年龄、性别、日常饮食、便秘原因等,进行均衡性检验,以保证组间的可比性。每组受试者不少于50例。
2.4 受试样品的剂量和使用方法
试食组按推荐服用方法、服用量服用受试产品,对照组可服用安慰剂或采用阴性对照,也可服用具有同样作用的阳性物。按盲法进行试食试验。受试样品给予时间7天,必要时可以延长至15。试验期间不改变原来的饮食习惯,正常饮食。
2.5 观察指标:
2.5.1 安全性指标:
2.5.1.1 一般状况 包括精神、睡眠、饮食、大小便、血压等
2.5.1.2 血、尿、便常规检查
2.5.1.3 肝、肾功能检查
2.5.1.4 胸透、心电图、腹部部B超(在试验开始前检查一次)。
2.5.2 功效性指标:
每日对受试者进行询问并记录,同时记录受试者服用受试样品前6天及试验结束前3天的情况。
2.5.2.1 每日排便次数
记录受试者试食前后排便次数的变化,以实际排便次数为参数进行统计。
2.5.2.2 排便状况
根据排便困难程度(腹痛或肛门烧灼感、下坠感、不适感,有否便频但排便困难而量少等症状)分为I-IV级,统计积分值。
I级(0分):排便正常
II级(1分):仅有下坠感、不适感
III级(2分):下坠感、不适感明显,或有便频但排便困难而量少,较
少出现腹痛或肛门烧灼感
IV级(3分):经常出现腹痛或肛门烧灼感,影响排便
2.5.2.3 粪便性状
根据布里斯托(Bristol)粪便性状分类法将粪便性状分为I-III级。
I级(0分):像香肠或蛇,平滑而且软;像香肠,但在它的表面有裂痕;
软的团块,有明显的边缘(容易排出)
II级(1分):香肠形状,但有团块;松散的块状,边缘粗糙,像泥浆 状
的粪便
III级(2分):分离的硬团,像果核(不易排出)
2.5.2.4 日常饮食情况:纤维素类食物的比例。
2.5.2.5 记录有无不良反应 (恶心、胀气、腹泻、腹痛及粪便异常等)。
2.6 数据处理和结果判定
试验数据为计量资料,可用t检验进行分析。凡自身对照资料可以采用配对t检验,两组均数比较采用成组t检验,后者需进行方差齐性检验,对非正态分布或方差不齐的数据进行适当的变量转换,待满足正态方差齐后,用转换的数据进行t检验;若转换数据仍不能满足正态方差齐要求,改用t’检验或秩和检验;但变异系数太大(如CV>50%)的资料应用秩和检验。
试食前后试食组自身比较排便次数明显增加,排便状况和粪便性状二项指标中一项指标积分明显下降,差异有显著性,试食后试食组与对照组比较,排便次数、排便状况和粪便性状任一项明显改善,差异有显著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通便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