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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 SFDA | |
为了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审批工作,规范保健食品技术审评,确保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和有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报经中编办批准,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加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的牌子,专门负责保健食品的技术审评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审评中心于2004年6月16日正式挂牌。 自2003年7月开始保健食品审批职能移交以来,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审评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的部署,于2003年10月10日正式对外开展保健食品的受理与审评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卫生部移交过来的保健食品的审评任务,解决了移交产品中的一些遗留问题。截止2004年5月31日,已正式受理保健食品1160个;召开保健食品审评大会5次,审评新申报保健食品1405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的保健食品703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按照“依法监督、科学公正、廉洁高效、行为规范”的总体要求,分析过去工作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保健食品受理和审评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建立保健食品审评新体制,树立保健食品审评工作的新形象,切实做好保健食品的审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