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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 鲁中晨报 2004-05-21 | |
近日,40余家保健品企业的相关负责人齐聚广州,大家目光一致对准了预计在今年内正式颁布实施的新《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新《办法》有九处变化尤为引人注目。具体包括:注册申请主体放开,公民自然人有望申请保健食品注册;保健食品功能放开,规定范围以外的功能也可申报;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成生产企业规定要求;保健食品审批时间、文号发生变化;保健食品“再注册”与退出机制建立,为以后“卫食健字”转为“国食健字”留下伏笔;同一产品可申请不同剂型注册,可免相关试验;技术转让更规范、科学;变更事项放宽;改变规格、增加功能成为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