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导读:《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规范和指导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的填报,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国家药监局化妆
为规范和指导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的填报,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国家药监局化妆
《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规范和指导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的填报,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组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称中检院)起草了《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将起草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必要性 化妆品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与所用原料的质量安全密切相关,根据《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在开展化妆品安全评估时,应按照风险评估程序对化妆品中的各原料和/或风险物质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资料管理规定》)要求,在化妆品注册备案时,应提供配方所用原料的原料安全信息文件,并在附14中,提供了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的主要内容和参考式样。为进一步规范原料安全信息的填报,有必要对相关技术问题进行系统性梳理,给予相应指导。 二、制定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遵循依法依规原则,贯彻《条例》精神,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制定和发布的工作程序,对相关技术问题和技术原则予以总结。 (二)科学导向原则。《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充分考虑了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进展以及在化妆品行业的实际应用情况,对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的填报进行基本的技术指导,同时保留了企业自研进步空间,以科学为导向,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化妆品研究与创新。 (三)公开透明原则。《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原则,充分参考国内外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积极征求监管部门、专家、行业协会意见,同时根据意见反馈情况及时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正文共包括十一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前言。 第二部分为适用范围。 第三部分为一般原则。 第四~十部分分别围绕原料基本信息、生产工艺简述、质量控制要求、国际权威机构评估结论、其他行业使用要求简述、风险物质限量要求、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方面,对原料安全信息填报过程中需要考虑的技术要点和技术原则进行总结。 第十一部分为原料安全信息的更新。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指导原则定位 该指导原则旨在为原料安全信息填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其目的在于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研究和填报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提供科学性建议。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结合原料具体情形,开展相关信息收集工作,必要时开展相关研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合理的信息填报。 (二)关于适用范围 该指导原则适用于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中自行填报、提交原料安全信息(即《资料管理规定》附14)的情形。不适用于原料生产商通过原料平台报送原料安全信息的情形。 (三)关于总体填报原则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中,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自行填报、提交的原料安全信息由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签章,并对其内容负责。相关内容可能来源于原料生产商、文献资料或者自行开展的质量控制或实验研究,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对相关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予以甄别,并保留相关资料、随时备查。 化妆品原料众多且情形复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及原料生产商应加强相关研究、加强技术沟通。在原料安全信息研究和填报过程中,重点关注原料质量规格、安全性风险物质控制、原料安全风险评估结论等与化妆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的信息。可在充分研究基础上,通过原料组成、纯度、标志性/特性征成分、杂质、风险物质及其他相关信息的组合,共同反映原料的实际组成和质量安全信息,并在安全评估中予以相应考虑。 |
(编辑 天健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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