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黑参提取物等3个原料按照已使用原料管理
导读:1月4日,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药监局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第三次动态调整。《目录》Ⅰ更新调整如下:一是前期因归为已使用原料管理而取消化妆
|
1月4日,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药监局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第三次动态调整。 《目录》Ⅰ更新调整如下:一是前期因归为已使用原料管理而取消化妆品新原料备案的黑参提取物、水解透明质酸锌、半乳甘露聚糖等3个原料,经审查纳入《目录》Ⅰ,在相应原料的备注中予以明确。二是对有关原料的中文名称或者INCI名称/英文名称予以规范、修改备注等。 (转自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 |
(编辑 天健华成)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阅读
-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黑参提取物等3个原料按照
- 【重点关注】2026年化妆品及牙膏监管法规新变化
- 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关于2026年元旦放假安排的公告(第363
-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
- 国家药监局关于牙膏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24号)
- 中检院关于发布《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技术指南》的通知
-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
- 中检院公开征求《植物来源化妆品新原料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
-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牙膏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化妆品新原料创新指导品种遴选结果公示
- 月桂酰丙氨酸等三个化妆品新原料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
- 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
-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国家药监局关于牙膏备案管理有关事项
- 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征求意见
- 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防脱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
-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5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
联系我们
- 固定电话:86-010-84828041/42
- 400电话:400-6167-168
- 邮箱:zhuceabc@zhuceabc.com
- 联系微信:
-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头条阅读
热门排行
扫码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