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抗氧化功能评价方法等9个保健功能评价方法
时间: 2022-02-28
作者:
来源:
导读: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的要求,加强保健食品准入管理,切实提高准入门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修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的要求,加强保健食品准入管理,切实提高准入门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修订了抗氧化等9个功能的评价方法,已经保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日前印发。自2012年5月1日起,对受理的申报注册保健食品的相关产品检验申请,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新发布的9个功能评价方法开展产品功能评价试验等各项工作。 9个功能评价方法包括:抗氧化功能评价方法、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评价方法、辅助降血糖功能评价方法、缓解视疲劳功能评价方法、改善缺铁性贫血功能评价方法、辅助降血脂功能评价方法、促进排铅功能评价方法、减肥功能评价方法和.清咽功能评价方法。 |
相关阅读
- 市场监管总局:拟将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等生产企业划入最高风险等级
- 两会声音 | 建议加快保健食品注册审批进度,进一步评估CBD在化妆品
- 市场监管总局征求2022年版营养素补充剂原料目录及保健食品功能目
- 关于调整保健食品申报资料复印件份数的通知
-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
-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等的制修
-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蛋白质(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 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
- 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功能目录(2022年版)及配套文件征求意见
- 市场监管总局规范固体饮料标签标注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
- 解读《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 关于旧保健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下线的通知(申报端)
- 《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征求
- 关于调整保健食品申报受理业务咨询电话有关事宜的通知
- 辅酶Q10、破壁灵芝孢子粉、螺旋藻、鱼油、褪黑素可以备案了!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规程(暂行)》的公
联系我们
- 固定电话:86-010-84828041/42
- 400电话:400-6167-168
- 邮箱:zhuceabc@zhuceabc.com
- 联系微信:
-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头条阅读
热门排行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