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nnianxi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2 15:21:03
一、背景
1996年3月15日卫生部颁布了《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保健食品的定义、审批程序与要求、保健食品的标签和产品说明书等方面都做出了相应明确的规定。该办法的出台是我国保健食品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对可以申请的保健功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经过多次变更截止至目前保健食品允许申报的保健功能共计27项。SFDA在即将公布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此27项功能的规定没有变化,减肥功能始终都名列其中。
由于行业逐步规范和新一轮保健品消费热潮的兴起,中国的减肥保健食品行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减肥产品和生产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减肥产品生产领域已经成为一个投资者关注的投资热点。2004年以来,许多著名的国际公司开始关注这个市场,将国际市场上最新、最先进的减肥产品引进中国。这一方面使中国的减肥行业的竞争更加激烈,也将催生中国减肥市场出现领导性品牌,中国减肥市场已经步入竞争激烈的战国时代。
二、定义
肥胖可以定义为身体内脂肪过度蓄积以致威胁健康,它是一种疾病而不是个人的生理缺陷,需要经过长期的治疗和控制才能达到减重并维持。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健康减肥应符合下列标准:不腹泻、不厌食、不乏力、不反弹、皮肤不松弛;每周减重不能超过0.5~1kg。
广义地讲,减肥产品是指能够通过一定时期地服用或使用,达到减少或保持体重作用的产品,其中良好的减肥食品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有效降低体重、降低机体脂肪含量、且对机体健康无明显损害。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受理的减肥功能保健食品申请,必须通过安全性、稳定性、及动物和人体功能试验检验,达到这三项要求才能获得批准。
三、我国减肥功能保健食品的现状
1、 原料要求
减肥功能的保健食品主要分两大类:替代主食的和不替代主食的。在组织配方时,在保证其安全性的同时,要有足够的研究文献论证支持。引起腹泻或抑制食欲的不能作为减肥功能食品;服用者每日营养素摄入量应基本保证机体正常生命活动的需要;产品对机体健康无明显损害;不得使用违禁药物。
2004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公布了一些不合格的减肥产品名单,并取消了一些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号。这类被查处的产品多添加了违禁物质,如芬氟拉明、去甲麻黄素、去氢表雄酮(DHEA)、西布曲明、吗吲哚、双氢克尿噻等化学药品。
目前,市场上的运用于减肥保健食品原料使用主要是膳食纤维、L-肉碱、茶多酚等 以及一些有降脂作用的传统中草药。剂型多为胶囊剂和饮料类。
2、 相应的检测要求及费用
减肥涉及的检测有:保健功能评价、毒理安全、功效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兴奋剂检测。其中保健功能评价又由动物实验和人体试食试验两方面组成。人体试食试验要求达到如下要求:体内脂肪重量减少,皮下脂肪四个点中任两个点减少,腰围与臀围之一减少,且差异有显著性,运动耐力不下降,对机体健康无明显损害,并排除膳食及运动对减肥功能作用的影响。
检测所需要时间:毒理安全性评价3个月,保健功能评价6个月(动物实验3个月+人体试食试验3个月),功效成分检验、稳定性试验和卫生学检验需4个月。单个产品的试验及批准时间在13个月左右,整个检测费用在24~25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
四、专家提示:
对于企业来说,申报一个具有减肥功能的保健食品需要考虑如下几点:
1、 政策因素:
在配方的制定和原料选择上要严格遵循SFDA关于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规定,国家将大力查处含有违禁物质等不合格的减肥产品。
2、申报时间:
一个真正合格的减肥产品从研发到通过SFDA严格的检测和专家评审,花费的时间至少需要一年半。
3、申报费用:
产品在整个申报过程中会涉及产品小样、检测费、评审费等三项主要费用,总费用在30万左右。已经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产品,其市场转让费一般在50-60万左右。
五、发展趋势
减肥保健食品市场总体特征是:减肥产品行业是一个投资和销售金额不断增长、企业和产品数量不断增加,并具有较高收益的行业,目前正处于市场容量扩张的时期。在行业整体扩张的同时,产品更新速度明显加快,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减肥产品企业均面临着重新调整产品结构和促销、流通渠道等方面的问题。
减肥保健食品消费者的特征基本是:消费者的消费意识逐渐回归理性,不再为广告和短期效果有过高的期望,减肥产品有没有大的副作用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面对众多的选择,大品牌仍受消费者追捧。
减肥保健食品市场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违规企业在产品中添加违禁物质,如如芬氟拉明、去甲麻黄素等。2005年下半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汇同国家有关部门,对减肥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品问题开展重点整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