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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含糖及乙醇的“缓解体力疲劳”功能性保健食品产品应如何设置对照组?

时间: 2022-03-01 作者: 来源:
导读:答:糖及乙醇均有一定的抗疲劳作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规定,以载体和功效成分组成的受试样品,当载体本身可能具有相同功能时,应将该载体作为对照。按此规定,含糖的保健

答:糖及乙醇均有一定的抗疲劳作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规定,以载体和功效成分组成的受试样品,当载体本身可能具有相同功能时,应将该载体作为对照。按此规定,含糖的保健食品,糖量超过30%,或每日绝对摄入量超过30g应设糖对照组;含乙醇的保健食品,应设乙醇对照组(当乙醇含量超过15%时,应用原产品的酒基,将乙醇浓度调至15%)。513进口化妆品备案,进口化妆品申报,进口化妆品注册,进口非特备案凭证,国产特殊化妆品申报注册,批文代办,保健食品注册申报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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