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化妆品哪种情况需要上传《注销再次备案说明文件》?
时间: 2025-09-05
作者:
来源:
导读: 问:普通化妆品哪种情况需要上传《注销再次备案说明文件》? 答: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普通产品注销后再次备案时,应当提交情况说明。对于非安全性原因注销的,再次申请备案时可使用原备案资料的
问:普通化妆品哪种情况需要上传《注销再次备案说明文件》? 答: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普通产品注销后再次备案时,应当提交情况说明。对于非安全性原因注销的,再次申请备案时可使用原备案资料的复印件。现平台设定,当某产品名称已提交备案,主动注销后,任一备案人再次使用该产品名称进行备案时,均需上传《注销再次备案说明文件》。 (来源:江苏省药监局审评中心) |
(编辑 天健华成)
上一篇:进口普通化妆品提供的已上市销售证明文件需要注意什么?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阅读
- 普通化妆品哪种情况需要上传《注销再次备案说明文件》?
- 进口普通化妆品提供的已上市销售证明文件需要注意什么?
- 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八期)|拟注册备案新原料问
- 化妆品备案申请表分类编码中哪些产品剂型容易混淆?
- 江苏药监局 | 儿童化妆品备案注册常见问题解答
- 为何优化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分类技术要求?
- 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47期)
- 儿童化妆品在填报产品名称命名依据时应注意什么?
- 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八十五期)|化妆品新原料的安全使用
- 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八十四期)|化妆品新原料常见备案问题
-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
- 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八十三期)|化妆品注册/备案人系统权限及变更问
- 《化妆品新原料安全食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问答
- 《化妆品新原料安全使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问答
- 广东省国产牙膏备案问题解答(九)
-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督管理问题解答(七)
联系我们
- 固定电话:86-010-84828041/42
- 400电话:400-6167-168
- 邮箱:zhuceabc@zhuceabc.com
- 联系微信:
-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热门排行
扫码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