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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各地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的要求,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我司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并拟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发布。现将其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3年10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邮编100053),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paqjgss@cfda.gov.cn。
3.通过传真将意见传至:010-88375226。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
2013年9月29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