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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保化函[20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注册管理,规范保健食品样品试制和试验现场核查工作及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复核检验抽样工作,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司组织起草了《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复核检验抽样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3年1月20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李雅慧
联系电话:010-88330505
传 真:010-88374394
电子邮件:liyh@sda.gov.cn
附件 1:《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规定(征求意见稿)》
2:《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复核检验抽样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