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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确保保健食品产品可追溯,我司组织起草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已于2012年5月7日至15日公开征求了意见。根据各方反馈意见,我司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2年6月25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刘晓刚
联系电话:010-88330836
传 真:010-88374394
电子信箱:liuxg@sfda.gov.cn
附件:1.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 反馈意见表
3. 征求意见情况说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