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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注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我司在起草《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之后,又组织起草了《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书写与审查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式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式样》、《保健食品注册通知书式样》、《真菌类保健食品审评规定》、《益生菌类保健食品审评规定》、《核酸类保健食品审评规定》、《营养素补充剂审评规定》、《应用大孔树脂分离纯化工艺生产的保健食品审评规定》、《氨基酸螯合物等保健食品审评规定》等配套文件,现上网征求意见。请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保健食品研发、生产、经营、检验机构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04年10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司。
联系人:宛 超 郭海峰
电 话:010-68313344-1108,1118
传 真:010-88374394
E-mail:wch@zybh.gov.cn,guohf@sda.gov.cn
附件:1.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书写与审查规范
2.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式样
3.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式样
4.保健食品注册通知书式样
5.氨基酸螯合物等保健食品评审规定
6.真菌类保健食品审评规定
7.益生菌类保健食品审评规定
8.核酸类保健食品审评规定
9.营养素补充剂审评规定
10.应用大孔树脂分离纯化工艺生产的保健食品审评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
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