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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工作,提高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我司正在组织制订《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为配合该规范施行,需对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要求进行补充完善,为此我司组织起草了《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要求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0年10月28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司。
联系人:余超,郭海峰
电 话:010-88331108,1118
传 真:010-88374394
E-mail:yuchao@sda.gov.cn, guohf@sda.gov.cn
附件: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要求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