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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 第1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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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运动营养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规定》,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运动营养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规定 二○○八年八月七日 附件: 运动营养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规定 运动营养食品指为适应运动员(系指专门从事某项体育运动训练和参加比赛的人员)的生理、代谢需要或某些特殊营养素的需求,按特殊配方而专门加工、调制的食品或营养补充食品。为了规范运动营养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现制定以下关于运动营养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规定。 一、食品添加剂:不同食品类别的运动营养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参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中相同或相近类别的食品。    二、营养强化剂:建议运动营养食品中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按《运动营养食品中营养强化剂使用规定》(附表)中规定执行。 
附表:运动营养食品中营养强化剂使用规定 
 a:营养强化剂的来源使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批准的营养素来源 b:强化量以运动员的每天营养素摄入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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