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华成原创申报指南:
推荐:进口化妆品申报注册备案10步走
最新:保健食品申报注册全攻略
[原创系列]天健华成教你如何进口化妆品
加入收藏
首页
化妆品申报频道
保健食品注册频道
自贸区备案
国产非特化妆品
其他申报
申报下载
批件样式
联系我们
ENGLISH
日本語
成立于2003年,专注化妆品/保健食品等行政许可批件的申请。可信赖,因为我们真诚;被模仿,是我们的动力。我们是北京天健华成。我们创造行业典范!垂询:86-010-84828041/42
申报资讯
|
审批动态
|
流程周期
|
费用计算
|
材料准备
|
常见问题
|
政策法规
|
本站原创申报攻略
|
化妆品申报须知
申报资讯
|
审批动态
|
流程周期
|
费用计算
|
材料准备
|
常见问题
|
政策法规
|
本站原创申报攻略
|
保健食品申报须知
备案指南
|
政策研究
|
食品新原料
|
婴儿乳粉注册
|
食品添加剂
|
进口无国标
|
美国FDA申报
化妆品批件样式
|
保健食品批件样式
|
消毒产品批件样式
|
涉水产品批件样式
关于我们
|
公司动态
|
帮助中心
|
合作案例
|
联系方式
注册咨询:
化妆品:
010-84828041/84828042(总机)转8016、8006;周末:18501050916;|
保健食品:
总机转8008
|
400电话:4006167168
|
交通路线
|
申报指南
QQ号
:21255156、1801335159(化妆品申报)|915369983(保健品注册)|281613376(通用);信箱:zhuceabc@zhuceabc.com |
微信公众号
:天健华成;微信咨询:tianjianhuacheng
10余年来,严格的申报前产品评估,动态的申报质量控制,丰富的专家资源,娴熟的申报经验,保证您的产品的高通过率!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注册申报网
>>
保健食品注册申报指南
>>
政策法规
>>
申报法规
>> 正文
专题栏目
·
进口化妆品申报注册快速指南
·
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快速指南
热门文章
2015全新中国保健食品申报注…
2015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报手…
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周期及费用…
进口保健食品批文申报注册8步…
国产保健食品批文申报注册10…
进口保健食品批文注册申报全…
国产保健食品批文注册申报全…
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全攻略
保健食品申报注册攻略之四:抗…
保健食品之营养素补充剂申报…
推荐文章
2015全新中国保健食品申报注…
2015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报手…
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周期及费用…
进口保健食品批文申报注册8步…
国产保健食品批文申报注册10…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
进口保健食品批文注册申报全…
国产保健食品批文注册申报全…
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全攻略
保健食品之营养素补充剂申报…
最新调查
为什么要找代理?
节省时间
节省费用
比较专业
不知道,无所谓
关于执行《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涉及保健食品受理和审批有关事宜的通告
关于执行《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涉及保健食品受理和审批有关事宜的通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
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4 14:53:27
关于执行《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涉及保健食品受理和审批有关事宜的通告
颁布时间:
2004-01-17
颁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规性质:
通知
国食药监注[2004]13号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检验和评价工作,统一保健食品功能受理审批范围,卫生部于2003年2月24日下发了《卫生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以下简称《规范》),自2003年5月1日起实施。现就执行《规范》所涉及的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以及功能受理、审批等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003年5月1日后送检的保健食品必须按《规范》进行检验和评价,并出具检验报告,其产品的技术审评也按《规范》进行;如按原检验与评价方法检验评价的,则不予受理和审评。
二、2003年5月1日前送检的保健食品如按原检验与评价方法检验、评价并出具检验报告的,其产品的技术审评则按原检验与评价方法进行;如按现行的《规范》进行检验、评价并出具检验报告的,其产品的技术审评,也按现行的《规范》进行。
三、按原检验与评价方法出具检验报告产品的注册申请应在2004年6月30日前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2004年7月1日后不再受理以原检验与评价方法出具检验报告产品的注册申请。
四、产品的送检时间以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安全评价检验受理通知书中标注的受理日期为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保健食品注册,营养素补充剂备案,请咨询010-84828041/84828042/51664481(总机)转8008、8006,或发邮件至
zhuceabc@zhuceabc.com;QQ:915369983/1801335159
;微信:tianjianhuacheng
上一篇文章: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建立保健食品审评专家库
下一篇文章:
关于同意调整新资源食品(保健品)申请审评费项目执收部门的复函
【字体:
小
大
】【
发表评论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版权所有: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本站法律顾问:张克忠律师
联系我们:010-51664481/84828042(咨询保健食品申报转8008,化妆品申报转8006,其他转0)
版权声明:本站所转载的文章、资料部分来自网络、报刊及新闻媒体,目的是信息交流,不会应用于商业或盈利性用途;所引用的文章、资料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如对所刊用的稿件有异议,请及时与我站联系,我们将立即予以删除。转载请支付版权所有人相应稿酬。本站署名的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但务必保留作者信息。本站保留一切法律权利。
本站地图
copyright © 2007-2010
备案号:
京ICP备07041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