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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的申报,主要涉及到四种机构:①检测机构;②审批办公室;③评审委员会;④卫生行政部门。
检测机构:接受企业的委托,负责对产品进行技术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具体为各省、直辖市的疾病控制中心(或卫生防疫站)、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以及部分医学院校。
审批办公室:负责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则负责安排产品参加评审会;将评审意见通知企业;对于拟批准的产品上报卫生部;发放证书等。具体为各省、直辖市卫生厅(局)的保健食品审批受理机构、卫生部食品化妆品监督审批办公室。
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的产品进行技术评审。具体为各省、直辖市的初审委员会和卫生部评审委员会。
卫生行政部门:对通过了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的产品进行进一步审核,如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则予以上报或批准,最终具有批准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经批准的产品赋予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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