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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特殊食品注册管理,规范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规程(暂行)(征求意见稿)》,2019年7月17日向社会征求意见,并于10月10日发布反馈情况如下:
1.意见数量和形式
自2019年7月17日国家市场总局关于《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规程(暂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告发出至2019年8月15日截止,共收到邮件44封,去掉垃圾、无关以及内容重复的邮件后,有效意见共125条。其中,118条对《征求意见稿》中的共性问题、三类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存在明显的差异化需求提出了意见,有5条未提出明确修改建议,还有2条未涉及《征求意见稿》中条文修改,仅文字建议形式。
2.意见来源
按照征求意见来源,可分为六类:企业、行业协会、监管部门、研究机构、专家、社会人士。以企业来源为主,占比48.9%;行业协会36.4%,社会人士7.2%,此外还有少量来自监管部门、专家、研究机构的意见,共占比7.6%。
3.反馈意见总结
整体上看,大部分反馈意见集中在第一章和第二章,主要针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生产环节等是否开展延伸核查;核查的主体、内容和方式;被核查企业的准备时限、核查机构提前通知时间;核查不通过的条件等内容提出了调整意见及说明。
(信息来源:国家市监局;编辑整理: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特殊食品注册部www.zhuceab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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