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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5日 发布 |
为进一步方便行政相对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特殊食品批准证明文件(以下简称“批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截止目前,仍有部分特殊食品延续注册、纠错及因地址变更造成邮寄未妥投的批件尚未领取(见附件)。请相关企业尽快携带原批件、委托书、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领取,也可将原批件邮寄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发证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8号大成广场3门1层,邮政编码:100053),新批件将通过邮寄方式及时送达。 附件:1.保健食品延续注册批件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