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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申报受理审批工作的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申报受理审批工作的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
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6 16:21:42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国食药监注[2003]266号
【发布日期】2003-09-27
【生效日期】2003-09-2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申报受理审批工作的公告
(国食药监注[2003]266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31号),卫生部原承担的保健食品审批职责划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两部门职责移交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经研究决定,我局定于2003年10月10日起开展保健食品申报受理审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卫生部已经正式受理但尚未完成审批工作的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我局将按照原《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程序》等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审批,符合要求的将核发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批件。
二、由于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改革工作尚未完成,凡新提出的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以及变更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关事项等的申请,均暂时由我局直接受理。在有关保健食品审批管理法规规章以及技术要求尚未修订之前,我局将暂按原规定和技术要求受理和审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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