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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再注册过程中,申请人营业执照的名称、地址与原批准证书内容不一致如何提交资料?
答:已批准保健食品的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应在申请再注册前提出相关变更的备案申请,再注册时应提供变更备案证明。再注册前未及时办理备案,或在审的产品,如果所提供的申请人营业执照中名称、地址与批准证书中载明的内容不一致,应在再注册审核过程中,参照申请人名称/地址变更备案要求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性文件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