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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学试验,是指注册申请人或检验机构按照申请材料中的指标检测方法,对送检样品进行的产品技术要求全项目检测。
卫生学的检验项目有感官要求、鉴别、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指标、装量或重量差异指标(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指标)等项目,且检测结果要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
1. 感官要求包括,外观(色泽、状态等)和内容物的色泽、滋味、气味、状态等项目。
2. 鉴别包括,显微鉴别、色谱鉴别、颜色反应等。
3. 理化指标包括,一般质量控制指标(如水分、灰分、崩解时限等)、污染物指标(如铅、总砷、总汞等)、真菌毒素指标,以及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有限量要求的合成色素、防腐剂、甜味剂、抗氧化剂、加工助剂残留等。
4. 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指标,可以用容量法、光谱法、色谱法定量检测的成分。
5. 微生物指标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6. 装量差异或重量差异(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普通食品形态产品应检测并制定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指标,指标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 1070)规定;《中国药典》“制剂通则”项下有相应要求的产品剂型,应检测并制定装量差异或重量差异指标,指标应符合要求。(编发:天健华成保健食品注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