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咨询:化妆品:010-84828041/84828042(总机)转8016、8006;周末:18501050916;| 保健食品:总机转8008 |400电话:400-6167-168 | 交通路线| 申报指南
QQ号:21255156、1801335159(化妆品申报)|915369983(保健品注册)|281613376(通用);信箱:zhuceabc@zhuceabc.com |微信公众号:天健华成|微信咨询:1801335159(QQ同号)

2003年来,严格的申报前产品评估,动态的申报质量控制,丰富的专家资源,娴熟的申报经验,保证您的产品的高通过率!
专题栏目
· 进口化妆品申报注册快速指南· 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快速指南
热门文章
 化妆品申报注册周期及费用速…
 化妆品进口到中国手续完全指…
 SFDA取消普通化妆品原备案制…
 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
 我国化妆品行业现状
 头条:SFDA今日更名CFDA变身药…
 目前形势下化妆品进口的几个…
 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
 2009化妆品进口申报手续完全…
 化妆品审批权由卫生部转到国…
推荐文章
 化妆品申报注册周期及费用速…
 化妆品进口到中国手续完全指…
 SFDA取消普通化妆品原备案制…
 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
 头条:SFDA今日更名CFDA变身药…
 目前形势下化妆品进口的几个…
 2009化妆品进口申报手续完全…
 化妆品审批权由卫生部转到国…
 关于对《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
 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一般需要…
最新调查
    为什么要找代理?
节省时间
节省费用
比较专业
不知道,无所谓

  
  • 化妆品标签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化妆品标签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化妆品标签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加强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化妆品标签管理,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化妆品。

第三条 化妆品标签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化妆品生产企业对标签所标注内容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化妆品标签是指粘贴、连接或印在化妆品销售包装上的文字、数字、符号、图案和置于销售包装内的说明书。

第五条 化妆品标签所标注内容应真实科学,清晰完整,易于辨认和阅读。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六条 化妆品标签所标注的产品使用方法、使用部位、使用目的和用途等内容应符合化妆品定义范畴。

第七条 化妆品标签应按要求标注相应的内容。

(一)根据产品实际生产情况,一般情况下,在化妆品销售包装可视面标签上应按序列至少标注以下内容:

1. 产品名称;

2. 净含量;

3. 生产企业名称;

4. 生产企业地址;

5. 卫生许可证编号(国产产品);

6. 原产国或地区(进口产品);

7. 化妆品许可编号;

8. 成分;

9.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10. 安全警示用语;

11. 使用指南和储存条件(必要时)。

(二)对净含量不大于15g15ml的化妆品,应根据产品实际生产情况,在其可视面标签上按序列至少标注以下内容,其余内容应标注在说明书中。

1. 产品名称;

2. 净含量;

3. 生产企业名称;

4. 原产国或地区(进口产品);

5. 成分;

6.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7. 安全警示用语。

(三)除本条上述规定必须标注内容外,化妆品生产企业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标注其他信息。

第八条 国产产品及进口产品的标签内容,除注册商标和必须使用外文的信息外所用文字应为规范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繁体字及外文,但应拼写正确。

如果同时出现多种文字,化妆品同一可视面内规范汉字的字体不得小于对应的其它文字。

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

第九条 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一)适应症;

(二)宣传疗效和医疗作用;

(三)使用医疗术语;

(四)虚假夸大宣传;

(五)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

(六)通过所用原料的功效来宣传产品实际不具有或不允许宣传的功效;

(七)功效宣传超出产品定义范围;

(八)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禁止标注的内容。

第十条 在保证标签所标注内容完整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明确标注项目的形式合并标注相应的内容,合并的内容必须符合产品真实情况,易于理解,不得故意隐瞒需要标注的信息。

第十一条 本规定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实施。


进口化妆品注册备案、自贸区非特化妆品备案、国产化妆品注册备案,请咨询010-84828041/84828042/51664481(总机)转8016、8006,或发邮件至zhuceabc@zhuceabc.com;QQ:21255156/1801335159打开QQ扫一扫  ;微信:tianjianhuacheng打开微信扫一扫

进口化妆品备案申报注册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备案注册申报进口特殊类化妆品申报注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