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华成原创申报指南:
推荐:进口化妆品申报注册备案10步走
最新:保健食品申报注册全攻略
[原创系列]天健华成教你如何进口化妆品
加入收藏
首页
化妆品申报频道
保健食品注册频道
自贸区备案
国产非特化妆品
其他申报
申报下载
批件样式
联系我们
ENGLISH
日本語
始于2003年,专注化妆品/保健食品等行政许可申请。可信赖,因为我们真诚;被模仿,是我们的动力。我们是北京天健华成。我们创造行业典范!垂询:86-010-84828041/42
申报资讯
|
审批动态
|
流程周期
|
费用计算
|
材料准备
|
常见问题
|
政策法规
|
本站原创申报攻略
|
化妆品申报须知
申报资讯
|
审批动态
|
流程周期
|
费用计算
|
材料准备
|
常见问题
|
政策法规
|
本站原创申报攻略
|
保健食品申报须知
备案指南
|
政策研究
|
食品新原料
|
婴儿乳粉注册
|
食品添加剂
|
进口无国标
|
美国FDA申报
化妆品批件样式
|
保健食品批件样式
|
消毒产品批件样式
|
涉水产品批件样式
关于我们
|
公司动态
|
帮助中心
|
合作案例
|
联系方式
注册咨询:
化妆品:
010-84828041/84828042(总机)转8016、8006;周末:18501050916;|
保健食品:
总机转8008
|
400电话:400-6167-168
|
交通路线
|
申报指南
QQ号
:21255156、1801335159(化妆品申报)|915369983(保健品注册)|281613376(通用);信箱:zhuceabc@zhuceabc.com |
微信公众号
:天健华成|
微信咨询:1801335159(QQ同号)
2003年来,严格的申报前产品评估,动态的申报质量控制,丰富的专家资源,娴熟的申报经验,保证您的产品的高通过率!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注册申报网-天健华成
>>
化妆品注册申报备案
>>
政策法规
>>
申报法规
>> 正文
专题栏目
·
进口化妆品申报注册快速指南
·
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快速指南
热门文章
化妆品申报注册周期及费用速…
化妆品进口到中国手续完全指…
SFDA取消普通化妆品原备案制…
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
我国化妆品行业现状
头条:SFDA今日更名CFDA变身药…
目前形势下化妆品进口的几个…
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
2009化妆品进口申报手续完全…
化妆品审批权由卫生部转到国…
推荐文章
化妆品申报注册周期及费用速…
化妆品进口到中国手续完全指…
SFDA取消普通化妆品原备案制…
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
头条:SFDA今日更名CFDA变身药…
目前形势下化妆品进口的几个…
2009化妆品进口申报手续完全…
化妆品审批权由卫生部转到国…
关于对《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
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一般需要…
最新调查
为什么要找代理?
节省时间
节省费用
比较专业
不知道,无所谓
化妆品使用说明编写原则
化妆品使用说明编写原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
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4 15:00:09
化妆品使用说明编写原则
颁布时间:
0000-00-00
颁布机构:
法规性质:
其他
对应阶段:
标签、包装、说明书管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日用化妆品使用说明的编写原则和基本内容。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利益。
本标准适用于日用化妆品(包括类药化妆品),不适用于戏剧化妆品。
2 引用标准
GB 5296.1<消费品使用说明 总则>
3 术语
日用化妆品——用涂敷、揉擦、喷洒等不同方式涂加入人体面部、皮肤表面以及毛发等处,起保护、清洁、美化作用的一种产品(不包括牙膏、香皂)。
4 使用说明的形式
4.1 根据产品的特点采用以下形式:
a. 产品包装上的使用说明;
b. 使用说明书;
c. 说明性标签。
4.2 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采用包装上的使用说明或使用说明书的形式。
4.3 当必须说明而在包装上或说明性标签上表达有困难时应另附使用说明书。
4.4 某些产品不便附使用说明时,应在销售点采用适当的使用说明形式,向消费者提供使用信息。
5 基本要求
5.1 化妆品出厂必须附使用说明。
5.2 明确地给出产品主要性能、用途及安全正确使用的方法。
5.3 如实介绍产品,不得有夸大和虚假的宣传内容。
5.4 使用说明应简单明了、通俗易懂,使用说明中的术语和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或规定。
5.5 使用说明应清晰,版面大小要适当,如使用几种文字时,则每种文字要相互区分清楚 。
6. 基本内容
6.1 商标、品名、生产许可证编号。
6.2 产品用途。
6.3 生产日期。
6.4 保质期。
6.5 生产厂名称及厂址。
6.6 容量或重量。
6.7 香型。
6.8 主要原料。
6.9 使用方法。
6.10 使用注意事项及安全警告。
6.11 产品存贮条件及方法。
7 基本内容的表示规则
7.1 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应符合国家、专利(部)、企业标准的名称,并与其实际内容相吻合。
7.2 产品用途
7.2 .1 根据需要编写产品用途,
7.2 .2 对某些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应标明其不适用的范围。
7.3 生产日期
化妆品使用说明中必须标明生产日期。标明方式为×年×月。
7.4 保质期
对于容易变质或含有药物成分等的特殊产品,必须标明保质期限。标明方式为“保质期×年“或“保质期×个月“.
7.5 主要原料
7.5.1 化妆品使用说明中必须标明主要原料成分,对于类药化妆品应标明主要药物成分。
7.5.2 对皮肤有刺激的限量使用的原料应标明其含量。
7.6 使用方法
7.6.1 根据需要给出正确的使用方法(包括使用顺序)。
7.6.2 对于某些具有新型包装的产品应标明打开包装方法。
7.7 注意事项及安全警告
7.7.1 某些使用中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应标明使用注意事项,及违反正确使用方法产生事故的紧急处理方法。
7.7.2 对某些可能因误用而危及消费者安全的产品,应提出警告。
8 产品标准中有关使用说明的章节
在产品标准中应对使用说明所包括的必要项目作出规定,或直接引用本标准。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综合研究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综合研究所、轻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北京日化三厂、上海日化研究所负责起草。
进口化妆品注册备案、自贸区非特化妆品备案、国产化妆品注册备案,请咨询010-84828041/84828042/51664481(总机)转8016、8006,或发邮件至
zhuceabc@zhuceabc.com;QQ:21255156/1801335159
;微信:tianjianhuacheng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文章:
化妆品检验规则
下一篇文章:
化妆品通用标签
【字体:
小
大
】【
发表评论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版权所有: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本站法律顾问:张克忠律师
联系我们:010-84828041/84828042(咨询保健食品申报转8008,化妆品申报转8016,其他转0)
版权声明:本站所转载的文章、资料部分来自网络、报刊及新闻媒体,目的是信息交流,不会应用于商业或盈利性用途;所引用的文章、资料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如对所刊用的稿件有异议,请及时与我站联系,我们将立即予以删除。转载请支付版权所有人相应稿酬。本站署名的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但务必保留作者信息。本站保留一切法律权利。
本站地图
copyright © 2007-2010
备案号:
京ICP备07041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