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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并实施了2013/674/EU决议--《化妆品安全报告指南》,该指南由欧洲化妆品协会(原Colipa)和欧盟委员会共同制定,详细解读和列出了法规中关于化妆品安全报告(Cosmetic Product Safety Report, 简称CPSR)的要求。
欧盟向WTO秘书处发出了修订化妆品防腐剂相关法规的通报(G/TBT/N/EU/157)。
该通报将三氯生从法规(EC)No1223/2009附录V(防腐剂肯定列表)中删除,并限制其作为化妆品防腐剂使用,同时还禁止了5种没有安全评估数据的防腐剂,分别为:尼泊金异丙酯、羟苯异丁酯、对羟基苯甲酸苯酯、对羟基苯甲酸苄酯和对羟基苯甲酸。
该通报法规的拟批准日期为2014年1月,拟生效日期为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20天。
欧盟第一部化妆品法规Regulation(EC)1223/2009已于2013年7月11日正式实施,相比于之前的化妆品指令Directive 76/768 EEC,对化妆品的安全性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其中明确规定了产品必须完成化妆品安全报告后方能够在欧盟经济区上市销售。该新指南根据该法规制定,并从“产品组分含量、原材料、化妆品包装材料、毒理风险评估”等14个方面对CPSR进行了细化。欧盟委员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必须遵从该决议。
欧盟是浙江检验检疫局辖区出口化妆品的第二大市场,仅次于美国。2013年,共检验输欧化妆品2122批,货值6988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7.24%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