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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保化函[2013]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评价工作,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我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中替硝唑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3年3月31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林庆斌
联系电话:010-88330884
传 真:010-88373268
电子邮件:linqb@sfda.gov.cn
附件:1.化妆品中替硝唑等15种禁用硝基咪唑类抗生素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及编制说明
2.化妆品中11种二苯酮类紫外线吸收剂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及编制说明
3.化妆品中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等16种紫外线吸收剂及二苯酮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及编制说明
4.化妆品中氟离子、溴酸根、碘离子、氰根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及编制说明
5.化妆品中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及编制说明
6.反馈意见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