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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我司组织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1年10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联 系 人:刘小力
电 话:010-88330507
电子信箱:vipsfda@yahoo.cn
附件:关于加强和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