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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妆品中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现对有关单位研究起草的化妆品中挥发性有机溶剂等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1年1月4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林庆斌
联系电话:010-88330884
传 真:010-88373268
电子邮件:linqb@sfda.gov.cn
附件:
1、《化妆品中挥发性有机溶剂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2、《化妆品中钕等15种稀土元素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3、《化妆品中邻苯二甲酸酯检测方法》 (征求意见稿)
4、反馈意见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