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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验证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研究技术,指导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研究和验证工作,规范检测方法验证内容和评价标准,进一步提高检测方法的先进性和切实可行性,制定本规范。本规范规定了适用范围、检测方法验证技术参数、检测方法验证接受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禁用和限用物质标准检测方法的研究;已经经过预研,由相关单位提出,经化妆品标准技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立项,委托相关部门和化妆品标准技术委员会进行研究的化妆品中禁用和限用物质标准检测方法项目。
2 依据
ISO 5725: 1994 Accuracy (trueness and precision) of measurement methods and results — 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 and definitions; ISO 5725-2 Part 2: Basic 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repeatability and reproducibility of a standard measurement method; Part 4: Basic methods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trueness of a standard measurement method.
ISO 17025: 1999 General requirement for the competence of calibration and testing laboratories.
ISO Guide 43-1: 1997 Proficiency testing by interlaboratory comparisons — Part 1: Development and operation of proficiency testing schemes.
ISO Guide 43-2: 1997 Proficiency testing by interlaboratory comparisons — Part 2: Selection and use of proficiency testing schemes by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bodies.
Directive 96/23/EC and Decision 2002/657/EC
GB/T 6379.1-2004 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 第1部分:总则与定义
GB/T 6379.2-2004 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 第2部分:确定标准测量方法重复性与再现性的基本方法
GB/T 6379.4-2006 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 第4部分:确定标准测量方法正确度的基本方法
GB/T 6379.5-2006 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 第5部分:确定标准测量方法精密度的可替代方法
GB/T 6379.6-2009 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 第6部分:准确度值的实际应用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L. Dencausse etal, Validation of HPLC Method for Quantitative Determination of Tinosorb S and Three Other Sunscreens in A High Protection Cosmetic Product,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smetic Science, 2008, 30:373-382.
Ursula Vincent etal, Validation of An Analytical Procedure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Oxidative Hair Dyes in Cosmetic Formulations, J. Cosmet. Sci., 2002,53:43-58.
3 释义
本规范中所指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禁用和限用物质同《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
4 检测方法验证的技术要求
在充分的文献调研及参考国内外相关检测标准的基础上,遵循 “ 科学、规范、实用 ” 的原则,研究和建立化妆品中禁用和限用物质标准检测方法。方法验证技术参数应该包括:方法特异性、线性及线性范围、检测限、定量限、精密度、准确度、回收率和实际样品的测定。
4.1 方法验证技术参数的定义
在确定的分析条件下,分析方法检测和区分共存组分中目标禁限用物质的能力。
线性:是指在设计范围内获取与样品中目标禁限用物质浓度或量成正比关系的程度。
线性范围:是指利用一种方法取得精密度,准确度均符合要求的检测结果,而且呈线性的目标禁限用物质浓度或量的变化范围。
按照检测方法操作,目标禁限用物质能够被检出的最低浓度或最低量为最低检出限;目标禁限用物质能够被准确定量的最低浓度或最低量为最低定量限。
在确定的分析条件下,相同基质中相同浓度目标禁限用物质的一系列测量结果的一致程度。
日内精密度(intra-day precision):同一天测定的精密度。
日间精密度(inter-day precision):不同天测定的精密度。
提取回收率:是指在分析过程中回收到物质的实际浓度的百分比,以样品提取和处理过程前后目标禁限用物质含量百分比表示。
方法回收率:在确定的分析条件下,目标禁限用物质测得值与真实值的接近程度。
在确定的分析条件下,一定时间内目标禁限用物质在一定溶剂或化妆品基质中的化学稳定性。
日内稳定性:目标禁限用物质在一定溶剂或化妆品空白基质中室温(
日间稳定性:目标禁限用物质在一定溶剂或空白基质中室温(
能够以可重复的方式获得和处理的不含目标禁限用物质的化妆品来源的物质。
将适量目标禁限用物质标准品溶液加入一定量的化妆品空白基质中,经过确定的样品前处理方法处理,得到的溶液。
在同一实验室由同一个操作人,用相同的仪器和方法,对同一个检测项目进行检测,获得独立检测结果的条件。
在重复条件下,对同一个检测项目进行检测,获得系列独立检测结果的一致性。
4.2 方法验证内容
所采用的分析技术需要克服任何可预见的干扰,特别是来自基质组分的干扰,一般对具有代表性的空白基质和空白基质加目标禁限用物质的样品,按照确定的样品前处理方法处理后,进样分析,考察化妆品基质中存在的物质对目标禁限物质的测定有无干扰。
线性考察:将系列浓度的目标禁限用物质标准品溶液进样分析,记录相应的信号响应值,以目标禁限用物质标准品溶液的浓度为横坐标(x),信号响应值为纵坐标(y)建立标准曲线,进行相关分析得到线性方程和相关系数(r)。呈线性的目标禁限用物质的浓度或量的变化范围确定为线性范围。
基质线性考察:将系列浓度的目标禁限用物质的基质标准溶液进样分析,记录相应的信号响应值,以目标禁限用物质的基质标准溶液的浓度为横坐标(x),信号响应值为纵坐标(y)建立标准曲线,进行相关分析得到线性方程和相关系数(r)。呈线性的目标分析物浓度的变化范围确定为线性范围。
在确定的分析条件下,能够从背景中区分出目标禁限用物质响应信号的最低浓度或最低量为最低检出限,能够对目标禁限用物质进行准确定量的最低浓度或最低量为最低定量限。
日内精密度:通常系用高低两种浓度的目标禁限用物质的同一标准溶液和基质标准溶液,同一日内测定至少6次,记录禁用和限用物质的信号响应强度,考察该组测量值的彼此符合的程度,以标准差(SD)或相对标准差(RSD)表示。
日间精密度:通常系用高低两种浓度的目标禁限用物质的同一标准溶液和基质标准溶液,每天测定,每次测定至少6次,记录禁用和限用物质的信号响应强度,考察该组测量值的彼此符合的程度以标准差(SD)或相对标准差(RSD)表示。
提取回收率: 采用具有代表性的化妆品空白基质中添加高低两种浓度目标禁限用物质标准品的方法测定,记录目标禁限用物质的信号响应强度,代入溶液标准曲线计算禁用和限用物质的浓度,按照如下公式(1)计算提取回收率。
方法回收率: 采用具有代表性的化妆品空白基质中添加高低两种浓度目标禁限用物质标准品的方法测定,记录目标禁限用物质的信号响应强度,代入基质标准曲线计算禁用和限用物质的浓度,按照如下公式(1)计算方法回收率。
回收率= 实际测定加标样品中禁用和限用物质的量/理论添加量 Х 100% (1)
日内稳定性:通常系用高低两种浓度的目标禁限用物质同一标准溶液或基质标准溶液,室温(
日间稳定性:通常系用高低两种浓度的目标禁限用物质同一标准溶液或基质标准溶液,室温(
在重复条件下,制备一系列具有代表性基质的样品,每一个样品至少分析6次,记录禁用和限用物质的信号响应强度,考察该组测量值的彼此符合的程度以标准差(SD)或相对标准差(RSD)表示。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实际样品,严格按照已确定的分析条件进行测定。
化妆品中禁用物质阳性结果必须采用适宜的方法进行确证。采用色谱-质谱技术确证化妆品中禁用物质阳性结果时,按照确定的分析条件,考察样品与目标禁用物质的基质标准溶液的质量色谱峰保留时间的一致性,以及定性离子的相对丰度与浓度相当的禁用物质的基质标准溶液的相对丰度的一致性。采用其他技术确证化妆品中禁用物质阳性结果时,建立能够保证确证结果正确性的依据和评价指标。
4.3方法验证技术参数可接受的标准
所考察具有代表性的基质中存在的物质对目标禁限用物质的测定无干扰。
线性范围适宜,能够满足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目标禁限用物质测定要求。线性良好,线性相关系数≥0.99。
具有足够低的最低检出限和最低定量限,能够满足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目标禁限用物质测定要求。
根据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目标禁限用物质的含量及确定的分析方法,精密度应能够满足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目标禁限用物质的测定要求,通常日内和日间精密度的相对标准偏差(RSD)不应超过表1所列水平,(特殊情况需予以说明)。
表1精密度可接受范围
目标禁限用物质的含量 |
精密度RSD |
小于或等于10ng/g |
20% |
小于或等于100ng/g并大于10ng/g |
15% |
小于或等于1000ng/g并大于100ng/g |
10% |
大于1000ng/g |
5% |
根据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目标禁限用物质的含量及确定的分析方法,回收率应能够满足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目标禁限用物质的测定要求。通常提取回收率要求在85-115%之间,如果提取回收率超出85-115%的范围,则要求方法回收率在85-115%之间(特殊情况需予以说明)。
要求目标禁限用物质的标准溶液在稳定时间内使用和测定。
根据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目标禁限用物质的含量及确定的分析方法,重复性应能够满足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目标禁限用物质的测定要求,通常重复性的相对标准偏差(RSD)不超过已确定分析方法的精密度。
在重复条件下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标准偏差在已确定分析方法的精密度可接受范围内。
采用色谱-质谱技术确证化妆品中禁用物质阳性结果时,样品与目标禁用物质的基质标准溶液的质量色谱峰保留时间要求一致,定性离子的相对丰度与浓度相当的禁用物质的基质标准溶液的相对丰度一致,相对丰度偏差不超过表2的规定。采用其他技术确证化妆品中禁用物质阳性结果时,要求满足阳性结果确证依据和评价指标。
表2 禁用物质阳性结果判定时相对离子丰度的最大允许偏差
相对离子丰度 |
≥50% |
>20-%50% |
>10%-20% |
≤10% |
允许的相对偏差 |
±20% |
±25% |
±30% |
±50% |
5 检测方法多家实验室验证技术要求
5.1 参加检测方法验证的单位
参加化妆品中禁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验证的单位或实验室必须是经过计量认证的单位或实验室。参加检测方法验证的人员为具有资质的上岗人员,在验证过程中所涉及到的量具和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检定和校准,并且合格,精度能够满足已确定的分析方法的要求。 每种检测方法参加方法验证的单位不少于3家。
5.2 多家实验室验证的检测方法
多家实验室验证的检测方法、标准物质、空白化妆品基质及样品由方法建立单位提供。
5.3多家实验室检测方法验证的内容
对具有代表性的空白基质和空白基质加目标禁限用物质的样品,按照确定的样品前处理方法处理后,进样分析,考察化妆品基质中存在的物质对目标禁限物质的测定有无干扰。
线性考察:将系列浓度的目标禁限用物质标准品溶液进行进样分析,记录相应的信号响应值,以目标禁限用物质标准品溶液的浓度为横坐标(x),信号响应值为纵坐标(y)建立标准曲线,进行相关分析得到线性方程和相关系数(r)。呈线性的目标禁限用物质的浓度或量的变化范围确定为线性范围。
基质线性考察:将系列浓度的目标禁限用物质的基质标准溶液,进样分析,记录相应的信号响应值,以目标禁限用物质的基质标准溶液的浓度为横坐标(x),信号响应值为纵坐标(y)建立标准曲线,进行相关分析得到线性方程和相关系数(r)。呈线性的目标分析物浓度的变化范围确定为线性范围。
在确定的分析条件下,能够从背景中区分出目标禁限用物质响应信号的最低浓度或最低量为最低检出限,能够对目标禁限用物质进行准确定量的最低浓度或最低量为最低定量限。
日内精密度:通常系用高低两种浓度的目标禁限用物质的同一标准溶液和基质标准溶液,同一日内测定至少6次,记录禁用和限用物质的信号响应强度,考察该组测量值的彼此符合的程度,以标准差(SD)或相对标准差(RSD)表示。
提取回收率: 采用具有代表性的化妆品空白基质中添加高低两种浓度目标禁限用物质标准品的方法测定,记录目标禁限用物质的信号响应强度,代入溶液标准曲线计算禁用和限用物质的浓度,按照如下公式(1)计算提取回收率。
方法回收率: 采用具有代表性的化妆品空白基质中添加高低两种浓度目标禁限用物质标准品的方法测定,记录目标禁限用物质的信号响应强度,代入基质标准曲线计算禁用和限用物质的浓度,按照如下公式(1)计算方法回收率。
回收率= 实际测定加标样品中禁用和限用物质的量/理论添加量 Х 100% (1)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实际样品,严格按照已确定的分析条件进行测定。
化妆品中禁用物质阳性结果必须采用适宜的方法进行确证。采用色谱-质谱技术确证化妆品中禁用物质阳性结果时,按照确定的分析条件,考察样品与目标禁用物质的基质标准溶液的质量色谱峰保留时间的一致性,以及定性离子的相对丰度与浓度相当的禁用物质的基质标准溶液的相对丰度的一致性。采用其他技术确证化妆品中禁用物质阳性结果时,建立能够保证确证结果正确性的依据和评价指标。
5.4多家实验室方法验证技术参数可接受的标准
所考察基质中存在的物质对目标禁限用物质的测定无干扰。
线性范围适宜,能够满足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目标禁限用物质测定要求。线性良好,线性相关系数≥0.99。
具有足够低的最低检出限和最低定量限,能够满足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目标禁限用物质测定要求。
根据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目标禁限用物质的含量及确定的分析方法,精密度应能够满足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目标禁限用物质的测定要求,通常日内和日间精密度的相对标准偏差(RSD)不应超过表3所列水平,(特殊情况需予以说明)。
表3 精密度可接受范围
目标禁限用物质的含量 |
精密度RSD |
小于或等于10ng/g |
20% |
小于或等于100ng/g并大于10ng/g |
15% |
小于或等于1000ng/g并大于100ng/g |
10% |
大于1000ng/g |
5% |
根据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目标禁限用物质的含量及确定的分析方法,回收率应能够满足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目标禁限用物质的测定要求。通常提取回收率要求在85-115%之间,如果提取回收率超出85-115%的范围,则要求方法回收率在85-115%之间(特殊情况需予以说明)。
在重复条件下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标准偏差在已确定分析方法的精密度可接受范围内。
采用色谱-质谱技术确证化妆品中禁用物质阳性结果时,样品与目标禁用物质的基质标准溶液的质量色谱峰保留时间要求一致,定性离子的相对丰度与浓度相当的禁用物质的基质标准溶液的相对丰度一致,相对丰度偏差不超过表4的规定。采用其他技术确证化妆品中禁用物质阳性结果时,要求满足阳性结果确证依据和评价指标。
表4 禁用物质阳性结果判定时相对离子丰度的最大允许偏差
相对离子丰度 |
≥50% |
>20-%50% |
>10%-20% |
≤10% |
允许的相对偏差 |
±20% |
±25% |
±3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