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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药监局拟批准月桂酰精氨酸 HCl等4个原料作为化妆品用原料
国家药监局拟批准月桂酰精氨酸 HCl等4个原料作为化妆品用原料

有关单位: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化妆品审评专家委员会审评,月桂酰精氨酸HCl、甲氧基 PEG-23 甲基丙烯酸酯/甘油二异硬脂酸酯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磷酰基寡糖钙、硬脂醇聚醚-200等4个原料符合有关化妆品新原料的技术审评要求,拟批准其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至huazhuangpinchu@163.com。

附件:1.月桂酰精氨酸 HCl原料技术要求
2.甲氧基 PEG-23 甲基丙烯酸酯/甘油二异硬脂酸酯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原料技术要求
3.磷酰基寡糖钙原料技术要求
4.硬脂醇聚醚-200原料技术要求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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