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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9-17 12:55:06
2月3日起,北京市正式开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北京的进口化妆品产品备案信息由国家药监局切转至北京药监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切转当天待备案产品49个。截至3月10日,新接收产品备案信息236个。
在全国疫情防控期间,面对热度不减的进口化妆品产品备案情况,北京药监局保化中心优化流程、调整人员配置,加班加点“零超时”完成产品备案审核,保障进口化妆品如期完成备案进入国内上市销售。
2019年2月22日国务院公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19〕16号),其中将“实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列为“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服务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内容。为了给在京境内责任人提供更好的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北京市药监局积极筹备向国家药监局争取职能下放。
2019年7月唐云华副局长在筹备工作会上了解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指定保化中心作为此项工作的技术审评部门,精心选配人员组成专项筹备工作组6人、技术支撑工作组15人。
召开多次制度专项研讨会拟定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规范(试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流程图(试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资料要求(试行)》等18项相关制度。
赴上海市局、浙江省局调研学习先进经验,派遣保化中心4名审核员到中检院以干代培,参加了多次国家药监局培训和专家讲座,经国家药监局考核后,10人取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资格认定等。
在原有国产非特化妆品专家委员会专家库中,北京药监局筛选出15名符合条件的专家,成立北京市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专家委员会,对进口非特备案工作开展相关培训和指导工作。
2019年12月16日,国家药监局评估考核组对北京市承接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工作进行了现场评估考核。
2019年12月31日,国家药监局正式发函,同意北京市承担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我市成为首个承接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的非自贸区省市。
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开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并加强对境内责任人及其进口产品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与海关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倾力为首都市民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守望护好首都“美丽经济”发展。
供稿 | 北京市药监局保化中心 编发: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公司 化妆品注册部 www.zhuceab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