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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评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7-3 15:47:00
根据最新发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申请进口特殊
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同时提交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已经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以及境外生产企业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资料;
条例同时规定:专为向我国出口生产、无法提交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已经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的,应当提交面向我国消费者开展的相关研究和试验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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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华成:因此,无法提交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已经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但专为向我国出口生产的产品,可以申报。这是从未有过的规定,为各种原因不曾在本国销售的产品提供了方便;也为品牌产品全球同步上市提供了政策加持。是企业之福,亦是消费者之福,美妆爱好者将来有望买到全球同款的新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