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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 文章来源:
SFD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12 9:04:11
央广网贵阳1月10日消息(记者陈屹) 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消息,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贵州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审核、复核工作由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通知还明确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产品信息备案后3个月内组织开展备案产品的检查,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信息的真实性。
实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属地备案,既简化了行政服务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方便企业办事,也有利于监管部门发挥监管效能,切实加强管理,维护和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