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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珠海3月22日消息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指出,根据《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经检验合格的进口化妆品不再加贴检验检疫(CIQ)标志。
珠海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了解这一新规定,留意有关进口化妆品标签的知识。根据有关规定,在中国境内购买的正规进口化妆品,应有相应的中文标签,标签一般会标明产品名称、原产国或地区、经销商名称和地址、净含量、卫生许可备案文号或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必要的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南以及必要的满足保质期和安全性要求的储存条件等信息。(记者韩秋亚 通讯员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