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口化妆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的许可受理工作9月1日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进口化妆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的许可受理工作9月1日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4 13:18:20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由卫生部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08年9月1日始,进口化妆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的许可受理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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