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
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0 10:41:12
今后,“特效”、“高效”、“全效”、“控油”、“抗皱”、“除螨”、“改善内分泌”等近百个词汇将有可能在化妆品的标签中禁止使用,因为这些词语涉嫌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有治疗作用和治疗效果,容易对广大消费者购买产生误导。记者从中国香精香料化妆品工业协会获悉,近期卫生部制定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有望近期出台,根据该《规范》的征求意见稿,近百个词汇都属于禁用词将不得出现在化妆品的标签上。此外,标签还要求喷发胶等气雾器产品、沐浴乳等泡沫浴类产品要标注警示语。
记者近日在本市市场调查中发现,如果按照《化妆品标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所说的禁用词对照,市场上很多化妆品的包装标签都不规范,甚至包括很多知名品牌,有的直接把“抗皱”写入产品名称,而“控油”一词出现在很多化妆品标签中。对此,专家表示规范正式实施以后,会给企业一定时间作为过渡期。
化妆品四大功能符合规定
草案规定,在保证真实性的前提下,以下四大功能被认为符合化妆品定义规定的功能范畴:
一、清洁功能。如:清洁皮肤;清洁头皮和头发;防止或去除头屑等相关词语。二、消除不良气味功能。如:预防异味;香气使人心旷神怡等相关词语。三、护肤、美容、修饰功能。如:防止皮肤粗糙;调理皮肤;使头发柔软;防止头发曲裂分叉;补充皮肤细胞的水分;绷紧皮肤;使化妆持久不易脱落;使皮肤更清爽等相关词语。四、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等九种特殊用途功能。如:预防脱发;健身、纤身、塑身、减轻日晒引起的皮肤损伤等等。
三大类近百个词汇禁用
根据草案,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的用语涉及近百个词汇,其中包括三大类:一类、虚假夸大用语:特效、高效、全效、强效、控油、速效、多少天见效、燃烧脂肪、消除自由基等;二类、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除菌、抑菌、除蟎、杀蟎、消毒、排毒、活血生肌、改善内分泌、抗皱等等;三类、医疗术语:细胞再生能力、有效刺激重要的细胞再生及新陈代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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