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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十)可能有助于产品审评的其它资料
(十一)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5.进口化妆品申报过程中的代表性问题
笔者在帮助海外化妆品企业办理进口批件的过程中,总结了一些共性问题,在此仅简单列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通过电话(13601366497)或网络(QQ:465734921;MSN:saliya_li@hotmail.com)和我进行交流。
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对我国进口化妆品的相关规定不熟悉,常常曲解或误解进口程序;
(2)样品准备不充分,未按检验规定提供样品,或样品本身有问题,无法通过检验;
(3)配方含有禁用和限用物质;配方书写不规范;
(4)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材料中的产品信息与申请表不符;
(5)标签、说明书中含有夸大宣传及药用等词汇;
(6)相关证明提供不全或失误;
(7)工艺及企业标准有缺陷;
(8)样品包装与所提供的样品不符;
等等。
6.进口化妆品标签问题
标签问题已在“
7.SK-II之后的化妆品进口
2006年9月发生的SK-Ⅱ风波,实质是化妆品配方的问题:日本SK-Ⅱ品牌的9种化妆品被检出含有禁用物质铬和钕。这两种物质系重金属,也是化妆品禁用物质。事件的发生实际上对消费者和整个行业的发展来说是件好事,要是能再早些时候发生效果会更好。该事件一方面对消费者盲从名牌化妆品给予了警示,另一方面也暴露了我国政策法规的缺位。 中国卫生部2007年1月即发布新的《化妆品卫生规范》,并于
8. 成功的案例
由于笔者所服务过的企业都签订了保密协议,因此不方便在此透露具体的成功案例。如有需要,可登陆我们的网站(中国注册申报网:http://www.zhuceabc.cn)了解。
(本文应<进口货>杂志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