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咨询:化妆品:010-84828041/84828042(总机)转8016、8006;周末:18501050916;| 保健食品:总机转8008 |400电话:400-6167-168 | 交通路线| 申报指南
QQ号:21255156、1801335159(化妆品申报)|915369983(保健品注册)|281613376(通用);信箱:zhuceabc@zhuceabc.com |微信公众号:天健华成|微信咨询:1801335159(QQ同号)

2003年来,严格的申报前产品评估,动态的申报质量控制,丰富的专家资源,娴熟的申报经验,保证您的产品的高通过率!
专题栏目
· 进口化妆品申报注册快速指南· 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快速指南
热门文章
 化妆品申报注册周期及费用速…
 化妆品进口到中国手续完全指…
 SFDA取消普通化妆品原备案制…
 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
 我国化妆品行业现状
 头条:SFDA今日更名CFDA变身药…
 目前形势下化妆品进口的几个…
 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
 2009化妆品进口申报手续完全…
 化妆品审批权由卫生部转到国…
推荐文章
 化妆品申报注册周期及费用速…
 化妆品进口到中国手续完全指…
 SFDA取消普通化妆品原备案制…
 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
 头条:SFDA今日更名CFDA变身药…
 目前形势下化妆品进口的几个…
 2009化妆品进口申报手续完全…
 化妆品审批权由卫生部转到国…
 关于对《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
 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一般需要…
最新调查
    为什么要找代理?
节省时间
节省费用
比较专业
不知道,无所谓

  
  • 化妆品审评办事指南—公文接收
化妆品审评办事指南—公文接收
2、公文接收
我中心接收的公文包括:申请人提交的与中心职能相关的申请、报告等。
2.1接收方式和时间
(1)前台受理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周三及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2)邮寄受理
不限时。提交时间以寄发邮戳时间为准。
2.2接收人和联系方式
接收人:综合处行政秘书
联系电话:63703355-515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一区15号楼 邮编:100070
2.3公文处理工作流程
中心收文经登记、批示后,转相关部门具体承办。
2.4注意事项
(1)公文内容应与我中心职能相关,涉及国家局有关部门的事宜,我中心不予接收。对于非我中心处理范围的来文,根据不同情况,中心采取转呈、退寄等方式处理。
(2)公文须主旨明确,语言通顺,为加盖行文单位公章的原件。公文内容若涉及申报品种,请务必正确注明相关品种的受理号、申请事项等品种信息。公文中请务必注明行文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反馈。
(3)也可用电子邮箱形式提交文件,我中心会及时安排相关人员给予反馈。

进口化妆品注册备案、自贸区非特化妆品备案、国产化妆品注册备案,请咨询010-84828041/84828042/51664481(总机)转8016、8006,或发邮件至zhuceabc@zhuceabc.com;QQ:21255156/1801335159打开QQ扫一扫  ;微信:tianjianhuacheng打开微信扫一扫

进口化妆品备案申报注册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备案注册申报进口特殊类化妆品申报注册备案